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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1-0061-取得 C 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的,可以申请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工作频段和最大发射功率为

【题目编号】MC1-0061

【题目】取得 C 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的,可以申请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 工作频段和最大发射功率为:

[A]30MHz 以下频段不大于 1000 瓦,或 30MHz 以上频段不大于 25 瓦

[B]30MHz 以下频段不大于 100 瓦,或 30MHz 以上频段不大于 25 瓦

[C]30MHz 以下频段不大于 25 瓦,或 30MHz 以上频段不大于 15 瓦

[D]30MHz 以下频段不大于 25 瓦,或 30MHz 以上频段不大于 1000 瓦

答案

[A]

解析

法规依据

根据《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 67 号)第三十条规定:取得 C 类证书的业余无线电台,允许在 30MHz 以下频段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 1000 瓦,30MHz 以上频段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 25 瓦。

选项分析

选项 A 正确:明确区分 30MHz 以下(1000 瓦)和以上(25 瓦)的功率限制,与法规完全一致。

选项 B 错误:将 30MHz 以下功率误设为 100 瓦(实际应为 1000 瓦)。

选项 C/D 错误:功率分配方向颠倒(如选项 C 将 30MHz 以上功率误设为 15 瓦),或频段功率限值混淆(如选项 D 将 30MHz 以下功率误设为 25 瓦)。

实际应用示例

短波通信(30MHz 以下):使用 C 类证书设置的电台,发射功率可达 1000 瓦。

超短波通信(30MHz 以上):功率限制仍为 25 瓦,与 A/B 类相同。

补充说明

特殊审批:根据《办法》第四十一条,C 类电台在开展特殊技术试验时,可申请临时超功率使用(需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