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编号】MC2-0071
【题目】关于新版《办法》施行前,依法取得 B 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的,下列哪些选项为正确:
【答案】AB
[A]可以按照规定的许可权限申请设置、使用工作在 30MHz 以下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100 瓦
[B]可以按照规定的许可权限申请设置、使用工作在 30MHz 以上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 瓦的业余无线电台
[C]应按照新版《办法》中 B 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规定的范围设置、使用电台
[D]新版《办法》施行前取得的 B 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不再有效
考点速览
这道双选题考的是新规与旧证怎么衔接。《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六十七号)自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二〇一二年公布的旧办法。这就在时间上切出一批人:他们在新办法施行前已经依法取得了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这批证书在新规之下按什么权限用,办法在附则里专门写了一条过渡规定。四个选项分别指向旧证的宽权限、旧证的窄权限、按新B类标准执行、以及旧证作废。正确答案落在前两项。
过渡条款只认两件事:施行前取得、B类证书
过渡条款的表述是:本办法施行前依法取得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许可权限申请设置、使用工作在三十兆赫兹以下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一百瓦,或者工作在三十兆赫兹以上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二十五瓦的业余无线电台。
适用条件只有两个,缺一不可。一是时间:证书必须是在新办法施行以前依法取得的,新办法施行后考出来的B类证书不适用这一条。二是类别:必须是B类证书,A类、C类各有各的规定,不能拿这一条套。
"依法取得"四个字也不是虚的。证书要是通过正当途径拿到的,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执照和证书,本身就要依照行政许可方面的规定处理,自然谈不上享受过渡待遇。
这类过渡条款最容易出现的误记,是凭印象给它添一个具体的截止年限,比如记得某个年份之前有效、之后就作废。条文本身只写了"本办法施行前依法取得"这个时间条件,没有为这批证书另设一个失效日期。做题时如果选项里冒出精确的年限,先回条文中找依据,找不到就不要凭感觉接受。
一百瓦与二十五瓦:老权限比新B类宽
把过渡权限和新办法给B类的权限摆在一起看,差别一眼就出来了。新办法规定,取得B类验证证书的,可以申请设置、使用工作在三十兆赫兹以下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小于十五瓦,或者工作在三十兆赫兹以上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二十五瓦的业余电台。
两条合起来对照:三十兆赫兹以上那一档,新旧完全一样,都是不大于二十五瓦;三十兆赫兹以下那一档,新证是"小于十五瓦",老证过渡期是"不大于一百瓦"。差距接近七倍。三十兆赫兹以下包含短波各业余频段,短波通信靠电离层反射,路径损耗大、天线效率低,功率上限对能通多远影响直接,所以这一档的权限差别对使用者来说是实打实的。
这就是常说的"老人老办法"。新规不溯及既往,不能因为标准收紧了就把已经合法取得的证书按新标准打折;同时许可的具体范围按新办法的程序走,申请人向哪一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走什么流程,都适用新规定。
"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许可权限"是什么意思
过渡条款里有一句容易被跳过的限定: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许可权限申请。这里的许可权限指的是申请管辖,也就是这件事归哪一级机构管。
办法第十条规定,设置、使用有固定台址的业余电台,向电台所在地的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没有固定台址的,向申请人住所地的省级机构提出申请。同时,设置、使用十五瓦以上短波业余电台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业余电台,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把这两层接起来,过渡期持证人要申请一百瓦的短波电台,因为功率超过十五瓦,属于必须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的那一类,不能只在省级机构办;而申请二十五瓦的甚高频、特高频电台,按一般规则向省级机构提出即可。选项里说的"按照规定的许可权限",落点正在这里。
逐项辨析
选项 A 说的是可以按照规定的许可权限申请设置、使用工作在三十兆赫兹以下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一百瓦的电台。它与过渡条款的前半段逐字对应,是对的。频段界限、功率数值、申请管辖三个要素都齐。
选项 B 说的是可以申请工作在三十兆赫兹以上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二十五瓦的业余电台。它对应过渡条款的后半段,也是对的。这一档与新办法给B类的数值相同,所以即便不提过渡,单看B类权限也能得出二十五瓦,但答题时要注意它同属过渡条款的明文范围。
选项 C 说应按照新版办法中B类验证规定的范围设置、使用电台。这一项把过渡待遇取消了。过渡条款存在的意义恰恰是不按新B类的窄标准执行,而按一百瓦与二十五瓦执行。判断这条选项时,只要记住老证有专门的宽权限,就能立刻否掉。
选项 D 说新办法施行前取得的B类验证证书不再有效。这一项与 A、B 两项直接冲突——如果证书失效,A、B 就无从谈起。过渡条款本身就是为这批证书而设,效力并未被取消。
应试要点
四个数字两句话:三十兆赫兹以下不大于一百瓦,三十兆赫兹以上不大于二十五瓦;适用对象是新办法施行前依法取得B类证书的人。注意"一百瓦"只在过渡条款里出现,新B类在三十兆赫兹以下是"小于十五瓦";一百瓦短波因超过十五瓦,要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