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编号】MC1-0074
【题目】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时,若申请人已取得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呼 号以外的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无线电管理机构将:
【答案】A
[A]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核发新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B]由申请人再向其申请核发呼号,无线电管理机构将核发新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C]无线电管理机构向其更换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D]业余无线电台设台人在提交设台申请的同时提出所要求指配的呼号,经服务机构同意后, 报无线电管理机构正式核发
考点速览
这道单选问的是一个很容易被想岔的场景:一位已经拿到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人,再申请设置新电台,机构发执照的时候会不会顺手再给一个新号。四个选项分别指向不再核发、由其再申请核发、予以更换,以及由申请人自报呼号再报批。正确的那一项说的是不再核发新呼号。要读懂它,先要弄清呼号在制度里到底是发给谁的。
呼号是跟人走的,一个人一个个人台呼号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六十七号)对颁发执照与呼号核发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同时向申请人核发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但申请人已取得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呼号以外的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核发新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前半句是常规流程——发执照与核发呼号同步完成。后半句的"但"字,就是本题的答案所在。它把一种情况单独排除:申请人手上已经有个人业余电台呼号了,那么这一次只发执照,不发新号。
这样设计的道理不难理解。呼号的功能是在电波里唯一地指认一个操作者或者一个电台。如果同一个人因为多设了一部电台、换了一个频段或者换了一处台址,就再拿一个新号,那么他在空中同时拥有多个身份,别人听到任何一个都无法确定是在和谁联络,日志、竞赛、卡片这些依赖呼号追溯的环节全部乱套。所以制度选择的是:个人呼号只核发一次,新增电台沿用原有呼号,呼号登记在执照上。
要注意这里还留了一个例外口子——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的呼号不算在内。原因在于这两类台的呼号标识的是台站设施而不是个人:业余中继台是接收并放大转发业余信号、扩大通联范围的电台,业余信标台是发射信标信号帮助判断电波传播条件的单发台。它们由单位或者个人设置,但呼号编配逻辑与个人台不同。一个人完全可能既有自己的个人呼号,又为所设的中继台或者信标台取得该台自己的呼号。
逐项辨析
选项 A 说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核发新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它是对的,正是那条但书的直接含义:已有其他业余电台呼号,本次只核发执照。
选项 B 说由申请人再向其申请核发呼号,机构将核发新的呼号。它把结论说反了——重点不是"再申请一次就能拿到",而是"这一次不再核发"。呼号核发不是靠反复提出申请来触发的独立程序,它随执照颁发一并完成;已经拥有个人呼号的人,重复申请也不会多出一个号。
选项 C 说机构向其更换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呼号管理里不存在这样一个"换号"的常规动作。呼号的变动只发生在法定情形里:电台终止、呼号停用后依法注销,注销满一年后可以重新投入分配;或者在重新投入分配之前,申请人再次设台并获准,机构应当同时核发其已注销的原呼号。换句话说,呼号要么继续用,要么注销,没有"因为申请了新电台所以就换一个号"的路径。
选项 D 说由设台人在提交设台申请的同时提出所要求指配的呼号,经服务机构同意后报无线电管理机构正式核发。这一项错在两处。呼号是按统一编制规则核发的,申请人不能自己点选要哪一个号,把呼号说成可以"提出所要求指配"的项目,等于把核发制改成了申请自选制。另一处是把服务机构摆进了审批链条,受委托承担受理、组织验证等事务性工作的机构并不掌握呼号核发权,核发权始终在无线电管理机构手上。
呼号编制有统一规则,不是先到先得
呼号的构成有固定要素,通常包含国家前缀、电台性质标识、分区信息与后缀等部分,具体编制与核发要求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以配套规则的形式作出。这套规则的用意是让任何一个呼号在空中被听到时都能反推出它属于哪个国家、哪一类电台、大致什么区域。
"是否先到先得"这个疑问,在规则层面也不成立。呼号不是抢注资源,而是随许可发放的标识,机构按编制规则在可分配范围内核发给具体申请人,申请人没有挑选空间。
应试要点
两条判据背下来就够用:颁发执照应当同时核发呼号;申请人已取得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呼号以外的其他业余电台呼号的,不再核发新呼号。凡是把呼号说成需要单独申请、可以由本人指定、可以由受理服务机构审批、或者可以随意更换的选项,方向全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