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1-0178-在频率划分表中,当一个频段划分给业余业务或卫星业余业务和多个其他业务,并且业 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作为次要业务时,业余无线电台遵循的规则是
【题目编号】MC1-0178
【题目】在频率划分表中,当一个频段划分给业余业务或卫星业余业务和多个其他业务,并且业 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作为次要业务时,业余无线电台遵循的规则是:
【答案】A
[A]可要求保护不受来自同一业务或其他次要业务电台的有害干扰
[B]可要求保护不受来自主要业务电台的有害干扰
[C]不得对来自同一业务或其他次要业务电台的有害干扰提出保护要求
[D]容许因设备技术问题对主要业务电台产生短时间有害干扰
考点速览
频率划分表(frequency allocation table)给每一段频率标注使用者与身份。同一段频率可以同时划分给几个业务,这些业务之间分主要业务(primary service)与次要业务(secondary service)两级。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在不少频段上只拿到次要身份,这时电台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就由一组固定的规则约束。这道题问的正是其中一条:电台受到干扰时,谁有权要求保护。四个选项把三种身份组合各写了一遍,只有一项与《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的口径吻合。
次要业务的三条约束与一条权利
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和各国的频率划分规定对次要业务的处理是成套的,可以拆成三加一。第一条在发射侧:次要业务电台不得对使用主要业务划分的合法电台造成有害干扰。第二条在受扰侧:次要业务电台不得就来自主要业务电台的有害干扰提出保护要求,也就是自己受了影响,也不能要求对方改频率、降功率或者停发。第三条在时间侧:次要业务彼此之间不是完全平等,先取得频率指配、先投入使用的电台,可以要求排在后面的同类电台让路。
那条“加一”的权利就落在第三条上:次要业务电台可以要求保护,不受来自同一业务或者其他次要业务电台的有害干扰,前提是对方的频率指配排在自己后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把处理频率相互干扰的原则写得很直白——频带外让频带内、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四个短语里,“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解释了对主要业务的低姿态,“后用让先用”解释了同类次要业务之间为什么可以提要求。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把前两条义务直接落成条文:业余无线电台使用的无线电频率为次要业务划分的,不得对使用主要业务频率划分的合法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不得对来自使用主要业务频率划分的合法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提出保护要求;违反前款规定产生有害干扰的,应当立即停止发射,待干扰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条文的第二款说明,出了干扰先停发是硬动作,不是可以商量的选项。
逐项辨析
选项 A 说可以要求保护,不受来自同一业务或其他次要业务电台的有害干扰,落点正是上面那条“加一”的权利,与后用让先用的原则一致,是本题答案。它没有交代向谁提、走什么程序,考的是这项权利本身存不存在。
选项 B 说可要求保护不受来自主要业务电台的有害干扰,正好撞在第三十二条第二句上。保护在这里是实体权利:要求对方让路,要求管理机构出面排除干扰。次要业务没有这项权利,所以把话反过来说也仍然错。
选项 C 说不得对来自同一业务或其他次要业务电台的有害干扰提出保护要求,把义务的范围扩大了。对主要业务不能提保护要求,对同类次要业务却可以按先后顺序提,两条规则的适用对象完全不同。选项 C 把后一条也一并否掉,与 A 构成正面冲突。
选项 D 说容许因设备技术问题对主要业务电台产生短时间有害干扰,问题出在把干扰的成因当成了免责条件。设备故障、调试、杂散发射超标,都不改变“不得产生有害干扰”这条义务;真出了有害干扰,条文要求的是立即停止发射,等干扰消除才能继续。
易混淆点:同一段频率的三种身份
“业余业务是次要业务”和“业余业务与其他业务共同划分为主要业务”是两种不同身份,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前者是主次之分,业余方要全面让路;后者是并列的主要业务,谁也不天生低于谁,靠设台前的频率协调和实际使用中的先后顺序解决。判断依据只能回到划分表原文,凭“这段频率平时都是业余在用”的印象作判断最容易翻车。
另一个容易混的是有害干扰与一般干扰。有害干扰(harmful interference)指的是危及无线电导航安全,或者严重降低、反复阻碍合法无线电业务的干扰,门槛比一般的信号叠加高得多。日常听到别人声音只是同频占用,还上升不到有害干扰;但一旦构成有害干扰,次要业务电台必须停发。
应试要点
三句话背下来:不得干扰主要业务;不得要求主要业务让路;同类次要业务之间按后用让先用,先来者可以要求后来者避让。看到“可要求保护不受主要业务干扰”的表述直接判错;看到“可要求保护不受同类、次要业务干扰”,就看它有没有把时间条件说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