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编号】MC1-0161

【题目】业余电台对船舶、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 涉及人身安全的无线电频率产生有害干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下列 处罚:

【答案】A

[A]处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B]劝告拆除非法设置的电台;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

[C]责令停止使用非法设置的电台;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

[D]责令停止使用非法设置的电台并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 款

【解析】

​高额罚款的适用情形​

《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对船舶、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无线电频率产生有害干扰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该条款将干扰人身安全类无线电业务的行为列为最高处罚档次,罚款金额显著高于一般干扰行为(如普通业务干扰罚款5万至20万元)。

​其他选项排除​

​​[B][C][D]选项中提到的“劝告拆除”“书面检查”或“千元罚款”等处罚措施,均适用于一般性干扰或未经许可设台的情形(如普通业余电台违规),而本题涉及危及人身安全的专用频率干扰,必须适用更严厉的罚款条款。

​配套执法机制​

​设备没收与吊销执照​:若干扰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航空导航失灵),可能同时没收设备并吊销电台执照(《条例》第七十三条)。

​跨部门协作​:无线电管理机构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查处干扰案件(如查获擅自使用干扰设备的车辆)。

​实践案例​

​某省航空导航干扰案​:

某业余电台擅自使用航空频段通信,导致航班通信中断。无线电管理机构没收设备并处50万元罚款(法定上限)。

​铁路通信干扰案​:

某公司设备超标辐射干扰铁路信号,被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停产并处罚款30万元。

​核心结论​

对涉及人身安全的无线电频率干扰行为,法律直接规定20万至50万元罚款,选项A为唯一法定处罚措施,其他选项均不符合违法行为危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