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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1-0124-国家对于利用业余无线电台从事发布、传播违反法律或者公共道德的信息的行为的态度 是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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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编号】MC1-0124

【题目】国家对于利用业余无线电台从事发布、传播违反法律或者公共道德的信息的行为的态度是:

【答案】A

[A] 禁止

[B] 不提倡

[C] 容忍

[D] 不可以发布传播违法信息。但违反公共道德的信息属于道德问题,不鼓励就是了

【解析】

法规依据

根据《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2013 年版)和第四十三条(2024 年修订版),明确禁止利用业余无线电台 发布、传播违反法律或公共道德的信息,且不得传播、公布无意接收的非业余业务信息。

2024 年新修订的《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进一步将“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列为禁止行为,无论信息性质是否违法或违反道德。

选项分析

[A]:正确。法规明确禁止任何违反法律或公共道德的信息传播,包括违法内容(如涉恐、色情)和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如谣言、侮辱性言论)。

[D]:错误。法规未将“违反公共道德的信息”降级为“仅不鼓励”,而是与违法行为并列禁止,例如传播虚假灾害信息可能同时违反法律和道德。

实际管理要求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在执法中明确,业余电台操作者需对通信内容负责,若发现传播违规信息,可依法吊销执照并处罚。

例如,2024 年某省查处案例中,因业余电台传播未经核实的疫情谣言,操作者被处以警告并暂扣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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