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编号】MC1-0122
【题目】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无意接收到非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的信息时,应遵守的规则为:
【答案】A
[A] 不得传播、公布
[B] 只可以在业余无线电台间共享,不得在其他场合公开
[C] 只可以用非无线电方式在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之间交流,不得以无线电方式转发
[D] 既然自己可以收到,别人也一定可以收到, 当然可以传播、公布或者利用
【解析】
法规依据
根据《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业余无线电台 不得传播、公布无意接收的非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的信息,即使接收行为是无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 不得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且需对无意接收的信息保密。
选项分析
[A]:正确。法规明确禁止传播或公布非业余业务信息,例如航空导航、铁路调度等频段的信号,即使未造成干扰也属违规。
[B]:错误。任何形式的传播或共享(包括业余电台间)均被禁止,法规未允许“有限共享”。
[C]:错误。无论是否以无线电方式转发,传播非业余业务信息均违法。
[D]:错误。法规未赋予接收者传播权利,且“他人可接收”不构成合法传播依据。
实际管理要求
广东省无线电协会在培训中强调,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需定期检查设备接收范围,避免误收其他业务信号,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明确,若因传播非业余业务信息导致泄密或干扰,可能面临吊销执照、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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