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MC1-0146-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 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题目编号】MC1-0146 【题目】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 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 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题库解析 阅读 104 点赞 0 评论 0

【题目编号】MC1-0146

【题目】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 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 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个规定出自于下 列法规律:

【答案】A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D]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

【解析】

法律依据与解析:

罪名与量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明确:"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定)。

司法解释细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1 号)进一步明确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例如:影响航空、铁路等关键领域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的;非法生产、销售“黑广播”“伪基站”设备三套以上;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等情形。

与其他法规的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选项 C)主要规定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设备),不涉及刑事处罚;

《电信法》(选项 D)和《民法通则》(选项 B)未涵盖此类刑事犯罪条款。

结论:题目中描述的刑事责任及单位犯罪处罚,直接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继续阅读

全部归档
《跟着题库认识业余无线电》系列文章第三篇:拨开术语迷雾,读懂电波世界的“底层逻辑”
《跟着题库认识业余无线电》系列文章第三篇:拨开术语迷雾,读懂电波世界的“底层逻辑”

在业余无线电操作证的备考中,除了宏观的频率管理,还有一系列看似枯燥、实则至关重要的基础术语。很多友台在刷题时,面对“辐射”、“发射”、“干扰”这些日常词汇,往往会想当然地代入生活经验,从而掉入出题人精心设计的“文字陷阱”。事实上,在无线电的专业语境下,这些词汇有着极其严谨的边界。理清这些底层逻辑,不

跟着题库认识业余无线电-频率管理的“三部曲”与实际应用
跟着题库认识业余无线电-频率管理的“三部曲”与实际应用

在业余无线电操作证的考试中,法规与频率管理是必考的基础内容。很多友台在刷题时,面对“划分”、“分配”、“指配”这三个长得很像的词,常常感到一头雾水。其实,这三个概念在无线电管理中有着严格的层级区别,它们构成了整个频率管理的“三部曲”。只要理清了它们从宏观到微观的递进关系,再结合业余无线电的实际应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