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编号】MC2-0166

【题目】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向无线电管理 机构办理销售备案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下列处罚:

【答案】AB

[A]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B]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C]责令停止使用非法设置的电台;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

[D]责令停止使用非法设置的电台并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 款

法律依据与解析​

​基本处罚情形​

​责令改正​:无线电管理机构首先要求违规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条例》第七十二条)。

​罚款​:若拒不改正,处以1万至3万元罚款。例如,某企业销售未备案的5G基站设备,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后仍不执行,可处2万元罚款。

​其他选项排除​

​​[C][D]选项中提到的“停止使用非法电台”“书面检查”或“千元罚款”等,适用于擅自设置无线电台或轻微违规情形(如《条例》第七十条),与本题中销售备案违规的违法性质不符。

​配套执法机制​

​备案信息核查​:无线电管理机构通过全国统一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http://xsba.miit.gov.cn)核查备案状态。

​跨部门协作​: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或行业准入。

​实践案例​

​某公司销售未备案设备案​:

某企业销售未办理备案的航空导航设备,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后仍不执行,最终被处2万元罚款。

​网络销售违规案​:

某网店在未备案情况下销售船舶通信设备,管理机构通过平台追溯销售记录,责令下架并处罚款1.5万元。

​核心结论​

本题违法行为的核心风险在于逃避销售备案监管可能影响设备合规性,法律通过“责令改正+阶梯罚款”机制强化监管。选项A、B完整覆盖了从一般到拒不改正的处罚标准,符合《条例》立法意图。